2024年12月11-14日,药学发展奖工作委员会组织评审专家对第十八届药学发展奖进行评审,现将评审通过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4天(2024年12月16日至30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须写明姓名、联系电话、亲笔签名(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我会将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
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10-84249146。
第十八届药学发展奖(临床医药研究)获奖名单(1).pdf